第二章、洗錢防制法之配合

一、 BELS 為防制洗錢行為之發生,且配合「洗錢防制法」、「資恐防制法」、「虛擬資產平臺及交易業務事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辦法」或「金融機構防制洗錢辦法」、「管理虛擬資產平臺及交易業務事業( VASP )指導原則」、「管理虛擬資產平臺及交易業務事業( VASP )自律規範」等相關規定,您及(/或)您的關聯人(包含但不限於法定代理人、負責人、代表人、被授權人、實質受益人等)同意 BELS 得以進行全面、徹底的客戶盡職調查程式及措施,以及持續性的分析和報告。這包括監控可疑交易,以及強制性或在無法定義務前提下主動向監理機構報告:

(一) BELS 將對用戶進行身分確認程序,並留存確認用戶身分程式所得之資料及交易紀錄,且於一定金額以上(依帳戶等級法令規定及 BELS 內部風險控制管理政策)之交易及可疑交易將提交報告予相關政府機關。

(二) 於司法機關與行政執法等機關或依法律規範要求提供一定金額以上及可疑交易之紀錄時,BELS 將提交相關報告。

(三) BELS 將依法協助、配合司法機關與行政執法等機關防範洗錢行為,亦依法協助相關政府機關查詢、並禁止用戶提款、轉帳、付款、交付、轉讓等行為。

(四) BELS 將於用戶註冊、掛失交易密碼等情形,對用戶提供的身分認證資訊進行識別與比對,用戶應提供並上傳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若有相關事實及理由而合理懷疑用戶使用虛假身分註冊時,BELS 有權拒絕註冊或者註銷已註冊之帳號。匯款人姓名亦須和身分認證姓名相同。

(五) BELS 將根據適用的法律、政策以及履行與協力廠商的契約義務,需要保存用戶個人資訊、交易資料等部分資訊和文件,BELS 特此明確表示其有保存該資訊和文件的權利,並有權不經告知用戶即向政府機關揭露該資訊和文件。

(六) 除上述規定外,為符合相關洗錢防制法規(包含其嗣後之更新、補充、或修正,及主管機關之相關行政命令、法規、處分、指導),BELS 得對您及(/或)您的關聯人,依法採取其他洗錢防制措施。

二、 倘在您及(/或)您的關聯人使用 BELS 服務或您的 BELS 帳戶之交易量達到一定之頻率或門檻後,BELS 得要求您提供進一步個人資料(包含但不限於財力證明、護照、資金來源證明等)予本公司以進行身分確認,以符合本網站對於反詐欺、反洗錢和反恐怖主義規定等與維護市場秩序之目的。如您不同意提供您的進一步個人資料,則您將無法使用本網站或BELS 服務一部或全部之功能。

三、 BELS 於發現您及(/或)關聯人為受經濟制裁、外國政府或國際洗錢防制組織認定或追查之恐怖分子或團體者時,BELS 得逕行暫時停止並終止 BELS 服務、本使用條款與其相關之各項交易與業務關係,而無須另行通知您及(/或)您的關聯人。

四、 BELS 及關係人,於定期或不定期審查您及/或您的關聯人身分作業或於其他認為必要之情形時(包括但不限於:懷疑您及(/或)您的關聯人涉及非法活動、疑似洗錢、資恐活動、或經媒體報導,您及(/或)您的關聯人涉及任何違法之特殊案件等),得要求您於接獲 BELS及其關係人通知後 14 天(含)內提供審查所需之必要資料(含您及(/或)您的關聯人之必要資料)、法人戶之實質受益人之資訊或對交易性質與目的或資金來源進行說明,若您及(/或)您的關聯人逾期仍不履行者, BELS 、本網站得逕行暫時停止並終止 BELS 服務、本使用條款與其相關之各項交易與業務關係,而無須另行通知您及(/或)您的關聯人。

五、 您及(/或)您的關聯人並同意,就 BELS 及關係人依本條辦理相關措施所導致您及(/或)您的關聯人產生之任何損害或不利益,均由您及(/或)您的關聯人自行承擔,BELS 及關係人不負損害賠償責任。

六、 您理解及同意即使您終止與 BELS 的關係,或 BELS 終止與您的關係,或您放棄向BELS 申請帳戶,本條款第二章規定仍應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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