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ELS票券換幣服務使用條款

&#x20;   除另有約定，本票券換幣服務使用條款(下稱：本條款)對於使用 BELS 票券換幣服務（下稱：本服務）之客戶具有效力。一旦使用本服務，即代表您同意本條款，請確認您了解並同意本條款及相關政策之內容。

一、  若您所在國家、地區或您所適用之法令禁止您使用本服務，請您停止使用。若因此致BELS 負擔相關法律責任，您應補償BELS所受之損害。

二、  使用本服務前，請詳閱 BELS 之隱私權政策，以了解我們如何收集、處理和利用您的資訊（<https://doc.bels.co/index/about/privacy>）。

三、  您僅可基於個人、非商業性之用途使用本服務。

四、  本服務僅適用於已擁有 BitoPro 帳號、且帳號等級至少為 L1 之客戶。您同意 BELS 得存取您的 BitoPro 用戶資料（包含姓名、手機、地址）。如不同意，請勿使用本服務。

五、  本服務適用之票券條件如下：

(一)尚未使用之電子票券；

(二)完整核銷碼為十六碼；且

(三)完整核銷碼末二碼為 「 ca 」。

六、  知悉並於兌換系統輸入核銷碼之人即視為票券之占有人。本服務僅查驗核銷碼是否正確，至核銷之人是否確為票券所有人或權利人，BELS不負核實之責任。

七、  票券所有人或權利人應妥善保管其票券並防止他人竊悉核銷碼；核銷人亦應確保其為核銷票券之權利人。BELS對於因票券權利歸屬所生之糾紛，概不負責。若有損害，並得請求損害賠償。

八、  本服務之兌換票券範圍、內容、折數、上限等兌換規則以及手續費之計算，以官網公告內容為準，BELS並保有隨時變更之權利。

九、  本服務處理之虛擬資產移轉倘因下列任一情形發生遲延、失敗或錯誤，BELS不負責任：

(一)  客戶違反本使用條款或相關政策；

(二)  停機維護、電信設備故障、現有技術難以預測或解決之問題、政府行為或法規異動、天災、戰爭、罷工、恐怖攻擊等不可抗力事件或駭客攻擊、DOS攻擊、勞資糾紛等難以合理控制之事件。

十、  本服務係依照現有技術及條件提供。就不可抗力、病毒、木馬、駭客攻擊、系統不穩定、協力廠商服務瑕疵、政府行為等非因 BELS 過失所導致的服務中斷、遺失數據及其他的損失，BELS不負損害賠償之責。

十一、  BELS就本服務之提供所負之損害賠償責任不包含間接之利益損失。

十二、  BELS得依法或對於違反本條款及相關法律規定之用戶採取一切必要措施，包括但不限於要求客戶提供說明、監控交易活動、暫停帳號、凍結財產、取回客戶不當獲取之利益或將客戶資料提供予國、內外政府機關。

十三、  您保證不會將本服務使用於洗錢、資恐、武器擴散等違反本、外國及國際組織法律之活動。若有違反致 BELS 因此受有損害，BELS得請求損害賠償及補償所生之費用，包含但不限於律師費、訴訟費等。

十四、  除本條款另有約定外，BELS不負任何保證責任或契約義務。

十五、  本使用條款不因任一方終止本服務而失效。

十六、  本服務網站上之文字、圖像、影音、資料及程式碼等資源皆屬BELS所有，並受著作權法、商標法及相關法律之保護，請勿以任何手段拷貝、重製、修改、再印刷、上傳、張貼、傳送、擷取、蒐集、傳播進行還原工程（reverse engineering）、解編（de-compile）或反向編譯（disassemble）。

十七、  客戶如有違反法律、本條款、附加條款及相關政策之情事，BELS得不附理由逕行終止本服務並請求損害賠償。賠償範圍包含但不限於因進行合理調查、委請會計師、律師及進行保全、訴訟等程序所支出之費用。

十八、  BELS保有對本條款內容為修訂之權利。修訂後之內容一經公布即生效。

十九、  本條款以中文為準，相關譯文版本僅供參考。

二十、  本條款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辦理。

二十一、 本條款之解釋，依中華民國法。

二十二、 因本條款所生之爭議，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二十三、 因使用本服務所生之爭議或糾紛，請於提起訴訟前聯繫BELS (EMAIL：<support@bels.co>；TEL：+886-2-86668968)，雙方應先本誠信原則為協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