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LS票券換幣服務使用條款

除另有約定,本票券換幣服務使用條款(下稱:本條款)對於使用 BELS 票券換幣服務(下稱:本服務)之客戶具有效力。一旦使用本服務,即代表您同意本條款,請確認您了解並同意本條款及相關政策之內容。

一、 若您所在國家、地區或您所適用之法令禁止您使用本服務,請您停止使用。若因此致BELS 負擔相關法律責任,您應補償BELS所受之損害。

二、 使用本服務前,請詳閱 BELS 之隱私權政策,以了解我們如何收集、處理和利用您的資訊(https://doc.bels.co/index/about/privacy)。

三、 您僅可基於個人、非商業性之用途使用本服務。

四、 本服務僅適用於已擁有 BitoPro 帳號、且帳號等級至少為 L1 之客戶。您同意 BELS 得存取您的 BitoPro 用戶資料(包含姓名、手機、地址)。如不同意,請勿使用本服務。

五、 本服務適用之票券條件如下:

(一)尚未使用之電子票券;

(二)完整核銷碼為十六碼;且

(三)完整核銷碼末二碼為 「 ca 」。

六、 知悉並於兌換系統輸入核銷碼之人即視為票券之占有人。本服務僅查驗核銷碼是否正確,至核銷之人是否確為票券所有人或權利人,BELS不負核實之責任。

七、 票券所有人或權利人應妥善保管其票券並防止他人竊悉核銷碼;核銷人亦應確保其為核銷票券之權利人。BELS對於因票券權利歸屬所生之糾紛,概不負責。若有損害,並得請求損害賠償。

八、 本服務之兌換票券範圍、內容、折數、上限等兌換規則以及手續費之計算,以官網公告內容為準,BELS並保有隨時變更之權利。

九、 本服務處理之虛擬資產移轉倘因下列任一情形發生遲延、失敗或錯誤,BELS不負責任:

(一) 客戶違反本使用條款或相關政策;

(二) 停機維護、電信設備故障、現有技術難以預測或解決之問題、政府行為或法規異動、天災、戰爭、罷工、恐怖攻擊等不可抗力事件或駭客攻擊、DOS攻擊、勞資糾紛等難以合理控制之事件。

十、 本服務係依照現有技術及條件提供。就不可抗力、病毒、木馬、駭客攻擊、系統不穩定、協力廠商服務瑕疵、政府行為等非因 BELS 過失所導致的服務中斷、遺失數據及其他的損失,BELS不負損害賠償之責。

十一、 BELS就本服務之提供所負之損害賠償責任不包含間接之利益損失。

十二、 BELS得依法或對於違反本條款及相關法律規定之用戶採取一切必要措施,包括但不限於要求客戶提供說明、監控交易活動、暫停帳號、凍結財產、取回客戶不當獲取之利益或將客戶資料提供予國、內外政府機關。

十三、 您保證不會將本服務使用於洗錢、資恐、武器擴散等違反本、外國及國際組織法律之活動。若有違反致 BELS 因此受有損害,BELS得請求損害賠償及補償所生之費用,包含但不限於律師費、訴訟費等。

十四、 除本條款另有約定外,BELS不負任何保證責任或契約義務。

十五、 本使用條款不因任一方終止本服務而失效。

十六、 本服務網站上之文字、圖像、影音、資料及程式碼等資源皆屬BELS所有,並受著作權法、商標法及相關法律之保護,請勿以任何手段拷貝、重製、修改、再印刷、上傳、張貼、傳送、擷取、蒐集、傳播進行還原工程(reverse engineering)、解編(de-compile)或反向編譯(disassemble)。

十七、 客戶如有違反法律、本條款、附加條款及相關政策之情事,BELS得不附理由逕行終止本服務並請求損害賠償。賠償範圍包含但不限於因進行合理調查、委請會計師、律師及進行保全、訴訟等程序所支出之費用。

十八、 BELS保有對本條款內容為修訂之權利。修訂後之內容一經公布即生效。

十九、 本條款以中文為準,相關譯文版本僅供參考。

二十、 本條款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辦理。

二十一、 本條款之解釋,依中華民國法。

二十二、 因本條款所生之爭議,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二十三、 因使用本服務所生之爭議或糾紛,請於提起訴訟前聯繫BELS (EMAIL:support@bels.co;TEL:+886-2-86668968),雙方應先本誠信原則為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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